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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8     点击量:      来源:

各学院、各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对各学院、各书院加强和改进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营造一个优良的学风环境关系到学校的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学院和各书院应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构建学风建设的工作体系。各学院、各书院书院要建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书院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书院院务主任、副主任、相关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以及学院的知名学者、教授、学业导师组成。专门负责书院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和学术道德规范建设。
三、开展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系列活动。各学院和各书院要利用新生入学、期末考试周、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点,对学生进行学风、考风及诚信教育,加大对学生诚信的教育力度,通过宣讲会、报告会等方式让学生更加深入的理解学术道德规范。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宣讲活动要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主要宣讲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可邀请校内外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活动,剖析典型案例,使师生充分认识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各学院、各书院要拓宽宣传途径,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要大力宣传我校及本单位模范人物的优良学风和高尚师德,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各学院、各书院要及时总结上报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方面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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